1)第六章 满座皆惊_罗天罡尊颜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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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性格决定命运,颜墨性格中天生带着一股强势,所以表现在为人处事上,天生就是不服输。

  如果苗老师一开口就摆出师道尊严,说:“你个小屁孩,别想泡老师,乖乖给我坐下听课!”那他完成了表白的执念,也就会乖乖坐下了。

  毕竟于他来说,一来他内心也同样是尊师重道的;二来他最珍惜的是柏雪的感情。

  这可是经过前世滚滚红尘摧残磨砺后,再次洞察到的天然无污染的珍宝,他根本不想丢弃这份纯洁的初恋缘分。

  偏生苗若彤年轻气盛,摆出的态度是,有本事你用英语表白啊,你能用英语表白,我就服你!

  这种花样作死,下意识就激发了他性格中的强势基因,所以他才会不自觉的说出能用英语写首情诗的话来。

  这倒不是他狂妄,而是真牛哔!

  前世他可不是什么不学无术的废材,他可算是带着一颗文艺心的理工男。

  他从小就喜爱文学诗歌、音乐电影。

  虽然高考后被家长逼得报读了计算机专业,将计算机和英语的技能点修得满级;但大学毕业后,没在IT行业中干几年,碰上九十年代中期择业大解放,他就投身文艺的怀抱了。

  搞音乐,做电影,写评论,搞投资,回到IT业,搞科研,他跨界跨得一塌糊涂,虽然每个行业,囿于天时地利人和等多种因素,他都做不到最拔尖,但源于性格的倔强,使他对每个行业都做到了知之甚深。

  所以,他的英语一直没丢下。

  毕竟前世世界的大环境,不论你在那个行业,想要了解最新资讯,你都绕不开西方,绕不开英语。在有基础的条件下,二十多年的实际应用下来,他的英语真是麻溜得不下于一个真正的英美土著。

  这也是他为什么敢在英语课上,明目张胆的写自己的稿子。因为现在上的英语课,对他来说,实在是太简单了,根本不值得他浪费一分钟的时间去听讲。何况学过的课本,他又全记住了呢!

  看到苗老师摆出这种死磕的姿势,他便微微一笑,闭上双眼,开始蓄势。

  “好了没有?”

  “怎么还不开始?”

  “算了吧,你连英语作文都写不好,还是快向老师认错吧。”

  “能不能别耽误时间了?我还想听老师讲课呢,你发癫也有个限度吧!”

  静默了十几秒钟,同学们也渐渐不耐了,一人一句小声嘀咕,他们压根就不相信颜墨能用英语写情诗,这不是开玩笑么!

  在他们的质疑和讽刺声中,颜墨选好诗歌,运了运丹田之气,睁眼开声,第一句就瞬间将所有人惊得合不拢嘴!

  (当卿老去,青丝染霜;独伴炉火,倦意浅漾;请取此卷,曼声吟唱。

  遥顾当年,卿之飞扬;眼波深邃,顾盼流光;如花引蝶,众生倾狂。

  彼爱卿貌,非卿心肠;唯吾一人,爱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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