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五章:黎明前的黑暗_祭司大人请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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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泽曦回复。

  金家的城堡里,洛绯璃悄悄的回了洛家,金玲的爸爸也没有回来,只剩下金玲和沐齐。

  “张嘴!”沐齐将水果送到金玲的嘴边。金玲乖乖的张开嘴,但是除了张嘴,就在没有别的动作了,等着沐齐将水果送进她的嘴里。

  “沐齐,快帮我想想,你朋友里面有没有能帮得上忙的?”金玲盯着电脑,等待律师那边的回答。

  “我们两个刚回国不久,以前国内的同学也没有多少留下了,不是出国留学,就是全家都定居到国外去了。”沐齐坐在旁边好好的想了想。

  “等等,有一个人可以帮我们!”沐齐想到了一个人——他的初中同学,人人叫他小胖墩的半半。

  “半半。”沐齐说,“还记得我以前有一个朋友,长得很胖的那个!”沐齐期待的看着金玲,希望她能记得。

  “不太记得了,不过我记不记得没关系,你认识就行!”金玲拽着沐齐的胳膊摇啊摇,“你给他打个电话,看看能不能帮我们!”

  “我给他打电话,你等着哈!”沐齐起身往外走,准备给半半打电话。

  “现在一切准备就绪,水泽甯啊水泽甯,好好的过日子不好吗?非要跑过来‘插一脚’。既然你一而再,再而三的用这样的手段,别怪我们不客气了!”金玲也被水泽甯气得磨牙,恨不得咬死她!

  “嘀嘀——”律师回消息了。

  “这种是属于恶意诽谤了,严重了的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律师简单明了的说明了后果。

  “就三年啊?这个惩罚有点轻啊!”金玲眯着眼睛自言自语。屡次三番的,三年能让她长什么记性?

  “就现在这样的,你看看还符合什么罪名?”金玲敲打着键盘,给律师回过去。

  “现在这样,只能是诽谤罪了,侮辱罪是算不上的,诬告陷害罪也不搭边啊!”律师回复。

  “侮辱罪又是什么?诬告陷害罪这又是什么?”金玲瞪着电脑屏幕,满脑子问号。在求知欲的驱使之下,金玲还是打开了网页,在搜索引擎上输入了这几个字。

  侮辱罪:客观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

  看了这两种罪名的概念描述,金玲虽不是很懂,但是大概知道了一点,确实和水泽甯现在犯下的错误合不上啊!

  “那要补偿可以吗?”金玲问。

  “补偿这些东西,全看当事人自己的。”人家要补偿,她这个当律师的还能拦着?当然不可能拦着了。

  “好哒,我明白了!”金玲冲着电脑笑着,让进门的沐齐看着心里直发颤。

  “金玲,你笑成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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