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五十三章 朴惠珍_娱乐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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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的作品不会上电视!”

  “姐姐啊,我是什么人物?连十八线都算不上的龙套男,多少人认识我?即使有电视台愿意报道,也只会是那些小门户。”

  “话可不能这么说,一旦《神探狄仁杰》开播,不需要陈龙的影响力你就能上三线了!”

  “三线?也许吧,不过我不认为几个主流的电视台肯关注自己,《神探狄仁杰》开播之后也不会改变。但你想过没有,一旦事情成功反转了,说不定他们就有了报道的兴趣。”

  “我说你什么思维呀,别人都是忙着扑火,你倒好,反而一副幸灾乐祸的旁观者心态,感觉有些幼稚了呢!”

  刘青山在服务生再一次离开后,低声给朴惠珍解释了起来。

  一大套说辞不外乎有当地县政府、视频影像之类的,那些可都是正面的东西,远比与两个不知名的小主持人冲突的新闻价值高多了。

  关于和杨万成之间的协议自然半点没有透漏,即便是金溪善也不知道多少底细。

  “还说有证据,救人的事跟你耍大牌脾气有直接关系吗?”

  “这种小事不需要多少证据吧?而且我不止要说出来那两个人的名字,还要请律师控告他们的诽谤罪和侮辱罪。”

  诽谤罪要求嫌疑人造谣,侮辱罪则可以是事实。

  也就是说,即使刘青山确实干了缺德事,对方把这些事曝光了,过程中必然掺杂了一些评价。

  即使是对方说的几乎都是事实,但因为对刘青山造成了恶意中伤事实,也可以是犯罪。

  “偶买噶,你小子玩这么狠?”

  “是我狠么?还是他们恨我不死?现在这么一搞,可是要逼我失业的,断人财路还等同于杀人父母,对我产生严重名誉风险的可能性可不止断了我财路。”

  “好吧,好像你说的有理呢!说吧,有什么要我帮忙的?比如请个好一点的律师。”

  “慧珍姐,为什么这么帮我?”

  “我能说是因为你今后的成就会很可怕吗?”

  “少来了,是不是因为我姐?”

  “我也叫你山子吧!没错,金溪善不仅仅是我们公司名下艺人,我跟她的关系有二十年了,那个时候溪善才几岁,这理由够了吧!”

  “你也不大呀当年。别别,甭用那种眼神看我,我承认你是值得信任的人了。”

  “律师的门路我有,有很多专门的律师楼和娱乐圈打交道,我们分公司里就养着一位。”

  “那就有请姐姐代劳了,要不明天我跟他见一面?”

  “还是称呼我慧珍姐吧,叫这么亲容易造成误会,溪善不就是被你姐姐、姐姐的叫着,被叫成了女朋友?我可是有老公的。”

  朴惠珍这个人果然不负她女强人的称号,说起狠话来凶狠而且不留脸面。

  刘青山只得嘿嘿哂笑着躲过:“其实对方根本不会跟我打官司,有律师出面发个律师函,开一场记者会就能轻松解决。”

  “我给你说,律师费还是要付的,我没有面子啊?”

  朴惠珍显然极其擅长见风使舵,见刘青山的态度对她随意真实,也马上表现出彼此间很熟络的随性了。

  “走吧,跟我去看看你的房子,还有为了装修我可是帮你垫付了不少钱,需要赶紧的还上。”

  去门外打了一个电话后,朴惠珍走回来催促道。

  凤凰城的某栋楼一单元1108,就是金溪善和朴惠珍商量后的结果。

  十一层,一梯两户,复式结构,北欧、华国风混搭的轻奢装修风格,整体设计给人一种优雅、高尚的高级感,并通过某些细节的点缀,让空间更具层次感。

  一进门不等整体参观完,就让刘青山打心眼里满意。

  心下也在恶狠狠地暗咐:他nnd,哥们我从今天起也算是有房一族了,还是在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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