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二十三章 朝贡贸易_执宰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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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朝贡的贡使,从中征税的话根本得不到多少钱,反而有辱大明的声威。

  如此一来,大明在朝贡贸易中就承担了巨大的财政负担。

  按照朝廷的规定,各国贡使前来朝贡时,不仅市舶司和进京沿途的地方官府都要负责接待、护送,而且到了京师后的接待及赏赐也花费甚巨。

  在郑和下西洋以后,随着各国贡船及附舶商队的人数大量增加,明朝廷每年接待贡使的花费也不断增大,显得应接不暇。

  为了减轻财政负担,同时也是避免鱼目混珠,被那些贪图利益之徒钻空子,冒名贡使前来大明捞取好处,永乐帝逐渐对朝贡的国家和地区实行认定资格,颁给“勘合”,也就是发给允许来华朝贡的国家或地区的凭证,没有勘合的海外船只不许进入港口。

  后来又对贡期、贡船数目、随船人数、进境路线和停泊口岸等也都做出规定。

  例如:日本定例10年一贡,入浙江宁波港,人毋过00,舟毋过艘;琉球入福建泉州港,年一贡,人毋过100;占城国、真腊、暹罗及西洋诸国入广州港,年一贡,人毋过100。

  永乐帝时,随着郑和下西洋宣扬国威,以及大明对北方蒙古势力的扫荡,朝贡体系达到了它的巅峰。

  在大明强大陆海军的“威逼”和厚往薄来政策的“利诱”下,向大明朝贡的国家和部族一度达到了65个。

  与此同时,日本对琉球、朝鲜,朝鲜对女真族,安南对占城、南掌等国,也都提出了朝贡的要求,形成了数个次级的朝贡体系。

  在李云天看来,大明所实行的朝贡贸易虽宣示恩威,但是却有着三个无法忽略的弊端。

  一,由于朝贡贸易采用厚往薄来的原则,导致了大明财政承担了巨大的负担;

  二,由于朝贡贸易主要是宣示大明的恩威,因此影响了大明正常海外贸易的发展,使得大明逐渐失去了自唐宋以来海外贸易的优势地位;

  三,由于朝贡贸易是大明唯一的海外贸易途径,使得沿海百姓生活困顿,导致走私频繁,海盗猖獗,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归根结底,大明并没有真正地把朝贡贸易当做一种贸易手段,对大明来除了维持宗主国的威严外就是耗费国库的资金,导致大明黄金白银大量外流,既是百姓们的一种负担,同时也不利于大明经济的长远发展。

  故而,李云天这才趁着交趾叛乱的机会,从宣德帝那里请来了恩旨,打着讲武堂的旗号以官方的名义与海外诸国进行贸易。

  当然了,他的这种贸易自然不是朝贡贸易,而是像唐宋时期那样,是国与国之间的正常商贸,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大明从海外赚取到黄金白银,用来进行大明的国家建设,减轻百姓负担,完善大明的经济体系。

  “大哥,那个山下元道可是犯了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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