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六百七十三章 糟糕的射术(二更)_执宰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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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队才将事态平息,有百余人在这起群殴中丧了命,犹见战况之激烈。

  在这起冲突中,哈尔巴拉一个人就干掉了五个瓦拉部族的人,其中包括瓦剌部族中一名享有盛名的勇士,在混战中可谓大出风头,一战成名。

  由于哈尔巴拉拥有着高贵的黄金家族血统,再加上蒙古人崇拜英雄,因此经历了这场群殴后无论鞑靼部还是瓦剌部的俘虏皆以他马首是瞻,使得哈尔巴拉成为了俘虏们的首领,故而俘虏们此时都期望哈尔巴拉能击败李云天,扬眉吐气。

  值得一提的是,哈尔巴拉在蒙语中是黑虎的意思,意味着哈尔巴拉的父母希望他长大后能像老虎一样勇猛,而哈尔巴拉没有辜负父母们的期望,不仅勇敢而且魁梧壮实身手不凡,成为了一名草原上的勇士。

  “本侯不与他比蛮力,放心,他赢不了本侯。”李云天对顾礼裕的提醒不以为意,闻言微微一笑后风轻云淡地回答,在他看来这样正好,只要将哈尔巴拉击败的话那么就能重挫俘虏们的士气。

  不久后,哈尔巴拉获得了蒙古兵使用的长弓、皮甲和弯刀,他拉伸手拉了拉长弓后满意地了头,长弓的质地很好,力道强劲,这能使得箭支射得更远。

  出乎哈尔巴拉的意料的是,李云天的武器既不是长弓也不是弩弓,一名军士拿来了一根一米多长的棍子,一端是圆形的细长铁筒,另外一端是类似鸟嘴的托柄。

  哈尔巴拉当然不会知道,李云天手里拿着的那根棍子就是讲武堂司科院研制的火绳枪,这次来辽东他一共带来了三千支火绳枪装备骁武军辽东朱雀大营的军士,组建一支火绳枪部队。

  其实,辽东朱雀大营有一支编制为三千人的火枪营,装备有五百支用以训练的火绳枪,由于枪支过少因此被选为火枪兵的军士平时只能拿着木棍操练,每六天才能轮到使用一次火绳枪。

  李云天这次前来辽东要正式完善骁武军辽东朱雀大营火枪营,这将是他手中在辽东战斗力最为强悍的部队,能给敌人实施猛烈的远程攻击。

  接过火绳枪后,李云天举起来瞄向了一百米外的空地上竖着的一个人形靶子,手法娴熟地调整着枪管上的标尺来确定靶子的距离,以便于提高射击精度。

  李云天之所以敢与哈尔巴拉比射术并不是一时间的心血来潮,凭借的正是手中的火绳枪,由于推崇火器进攻他的射击技术早已经练得出类拔萃,自然不怕与哈尔巴拉在射术上一较高下。

  诺敏神情诧异地望着李云天手里的火绳枪,她知道明军装备有火铳,不过李云天手中的火绳枪很显然与火铳不同,样式看起来非常古怪,给人感觉就像是一根鸟嘴拐杖一般。

  隐隐约约,诺敏心中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不由得担忧地望向了在那里踌躇满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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