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五百三十三章 识人(上)_贼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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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允许单独出门,或者单独玩耍。有一个父亲揍了他,结果呢?他是被拘留了十五天,但是那父亲呢?虽然免掉了治安处罚,但是民事赔偿了两万元的医药费和一万元的误工费。”

  丁东问:“意思就是说,你知道你给出这些资料,是为了弄死他们,对吗?”

  检察官一愣,立刻回答:“当然不是,只是为了建立犯罪档案库。”他不能承认,承认那姓质完全不一样。这东西在没抓捕到吊死鬼,或者获得有利的证据之前,无法证明检察官是不是知道自己送上资料后这人会死。

  丁东看其送出的资料,一共有三十多位,都是对社会危害较大的人群。有些是无罪释放,有些是刑期太低。这怎么说呢,作为一名执法者,也希望所有的罪犯被绳之于法,但这是不可能的。如果真的建立能将所有罪犯都绳之以法的环境,那么必然会有被冤枉的人。法律注重证据,不是为了让警察更难以打击法律,而是为了保护无辜者不被冤枉。

  很多新闻出现冤案,签字了,认罪了,甚至都被枪毙了。但是后面追查下来,仍旧认定是无罪。这是我国法律的进步,愿意纠正自己的错误,这在当今社会是相当难得的。被捕检察官和吊死鬼客串了法官和行刑者角色,定你有罪,那就杀掉。诸如苏诚推断也会出现错误,即使是对的,也经常会出现细节上的出入。一个人以自己主观观点去判断另外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本身就是错误的。

  被捕的刑警最棘手,他没有干出任何违法的事,正义社会也没有被官方定为非法组织。严格来说,他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他加入正义社会对吊死鬼有什么帮助?没有帮助,他就是一腔热血加入正义社会,没有拿过吊死鬼给他的酬劳,也没有通风报信。

  最终局里和刑警队商议决定,对他只能内部处理,他是不适合继续留在刑警岗位,调动到西郊派出所,具体工作由派出所分配。

  这些属于比较没价值的人,在抓捕的嫌疑犯中也有大价值的人。比如前特种‘不对’的小队指挥官,其是开水公司的部门副经理。他承认自己加入正义社会,还说自己主导了三次行动,两次为潜入盗窃。还有一次为刺杀大卫。

  大卫是华子寒的同学,因为识破了华子寒的画是赝品,牵扯到很多事情,结果被杀死在宾馆中。

  这位副经理之所以招供,根据其说明,他已经对吊死鬼宗旨产生了相当大怀疑。警方公开说明吊死鬼的存在,而后陆续案件出来后,副经理开始怀疑自己只是被吊死鬼利用帮助富豪们取得利益的人。光头看准这点,进行攻心,甚至还帮他争取了免死交易书,副经理终于是招供了。

  根据他的招供,警方锁定了四名行动组成员,四人在副经理被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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